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解放区是河南省焦作市下辖区,地处河南省西北部,太行山南麓。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3°14′,北纬35°12′。东至群英河与山阳区毗邻,西到上白作乡田涧村、春林村与中站区相衔接,南至丰收路南与修武县李万乡相连,北达太行山南麓浅山地区,分别与修武县、中站区相接壤。南北长15.05千米,东西宽8.08千米,辖区总面积达61.72平方千米,其中城区面积为20.5平方千米。截至2011年解放区辖9个街道,共19个行政村、32个社区。总人口29.3万,以汉族为主,有回族、满族、蒙古族、壮族、朝鲜族、等16个少数民族。截至2011年,解放区生产总值(GDP)由2006年的16.3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2.02亿元,年均增长14.4%。截至2011年解放区辖9个街道(民生街道、民主街道、焦北街道、焦西街道、新华街道、焦南街道、七百间街道、上白作街道、王褚街道),共19个行政村、32个社区。